暑假安全教育 || 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
来源:校办 作者:新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:2022-06-30
暑假安全教育 || 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
关于交通安全
致家长的一封信
—— 祝各位同学暑假快乐 ——
1
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
尊敬的家长:
您好!孩子是您的希望,更是我们的明天!关心、爱护他们使其健康成长是学校、家庭、社会的共同职责。中小学生身心尚未成熟, 自控能力较差,交通安全意识淡薄,道路上人车流量猛增,安全隐患增多,容易造成交通事故。平时,除了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,家长们也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子女的教育中,以安全出行、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,共同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。
1.出行中自觉遵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有关规定,以身作则,树立红绿灯意识、斑马线意识、各行其道意识、标志标线意识、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、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、规范停车意识、文明礼让意识、安全出行意识,为孩子作好表率。
2.请您配合学校对您的孩子进行寒假交通安全知识教育,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,教育您的孩子严格遵守交通“八不准” :不闯红灯、不逆向行走、不翻越护栏、不横穿马路、不乘坐黑校车、不乘坐超员车、不乘坐货车、不乘坐三轮车。
3.教育子女出行要做到:坚持走人行道,没有人行道要注意靠右行走,注意来往车辆,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,要走斑马线,做到“一慢二看三通过”。不要边走路边看手机或在路上、桥上和有危险处追逐打闹。
4.请家长做到: 自觉学习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掌握交通安全知识,增强交通安全观念,培养文明交通意识,做好监护工作。
5.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的有关规定, 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,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允许骑电动车上路。
亲爱的家长朋友,安全无小事,让我们携起手来,全力合作,培养孩子们的安全意识,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,为孩子提供安全的成长环境!
2
交通安全“十不准”
暑假安全教育 || 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
长沙市益立中等职业学校 2022-06-30 22:13 发表于湖南
关于交通安全
致家长的一封信
—— 祝各位同学暑假快乐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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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
尊敬的家长:
您好!孩子是您的希望,更是我们的明天!关心、爱护他们使其健康成长是学校、家庭、社会的共同职责。中小学生身心尚未成熟, 自控能力较差,交通安全意识淡薄,道路上人车流量猛增,安全隐患增多,容易造成交通事故。平时,除了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,家长们也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子女的教育中,以安全出行、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,共同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。
1.出行中自觉遵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有关规定,以身作则,树立红绿灯意识、斑马线意识、各行其道意识、标志标线意识、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、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、规范停车意识、文明礼让意识、安全出行意识,为孩子作好表率。
2.请您配合学校对您的孩子进行寒假交通安全知识教育,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,教育您的孩子严格遵守交通“八不准” :不闯红灯、不逆向行走、不翻越护栏、不横穿马路、不乘坐黑校车、不乘坐超员车、不乘坐货车、不乘坐三轮车。
3.教育子女出行要做到:坚持走人行道,没有人行道要注意靠右行走,注意来往车辆,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,要走斑马线,做到“一慢二看三通过”。不要边走路边看手机或在路上、桥上和有危险处追逐打闹。
4.请家长做到: 自觉学习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掌握交通安全知识,增强交通安全观念,培养文明交通意识,做好监护工作。
5.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的有关规定, 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,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允许骑电动车上路。
亲爱的家长朋友,安全无小事,让我们携起手来,全力合作,培养孩子们的安全意识,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,为孩子提供安全的成长环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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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安全“十不准”
交通安全“十不准” :
1、不准在公路上爬车、追车、施行拦车或抛物击车。
2、不准在公路上追逐猛跑。
3、在公路上行走时,依靠路边行走,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。
4、不准在公路上玩耍、嬉戏、玩铁环。
5、不准在公路上堆物,设置障碍。
6、不准在公路两旁放牧。
7、不准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乘座公共汽车。
8、不准乘坐违章车辆。
9、机动车辆在行驶中,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,不准跳车。
10、乘坐货运车辆,不准站立,不准坐在车箱拦板上。
3
交通安全“四要”
1、要走人行横道,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。
2、横过车行道时,要走人行横道或按指示标志走过街天桥、地下通道。
3、通过有行人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要做到红灯停,绿灯行。
4、横过没有人行道的车行道,要看清来往车辆,切勿突然横穿。
交通安全“十不准” :
1、不准在公路上爬车、追车、施行拦车或抛物击车。
2、不准在公路上追逐猛跑。
3、在公路上行走时,依靠路边行走,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。
4、不准在公路上玩耍、嬉戏、玩铁环。
5、不准在公路上堆物,设置障碍。
6、不准在公路两旁放牧。
7、不准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乘座公共汽车。
8、不准乘坐违章车辆。
9、机动车辆在行驶中,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,不准跳车。
10、乘坐货运车辆,不准站立,不准坐在车箱拦板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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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安全“四要”
1、要走人行横道,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。
2、横过车行道时,要走人行横道或按指示标志走过街天桥、地下通道。
3、通过有行人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要做到红灯停,绿灯行。
4、横过没有人行道的车行道,要看清来往车辆,切勿突然横穿。